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认真落实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评议,学院评定小组评审并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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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止。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向航空与材料学院反映问题。
院总支书记电话:0553- 5975166,邮箱:ahjdyhh@ahcm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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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与材料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