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配置资助资源,进一步落实《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19〕9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9〕358号)文件精神,依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评议,学院评定小组评审并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向航空与材料学院反映问题。
院党总支书记电话:0553-5975166,邮箱:wg@ahcme.edu.cn
资助专项辅导员电话:0553-5978928,邮箱:0120180014@ahcme.edu.cn
航空与材料学院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