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与效能,切实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更好地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逐步推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皖教人〔2011〕4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6〕1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全院在职在编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含双肩挑)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人员(以下统称教师)。外聘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领导,各教学系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考核指标设置 考核指标设置原则是重点突出、导向明确、可以量化、便于操作;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涵盖教学任务、教学资料、教学情况、教研活动、教学研究、学生测评和教学事故等七个方面。 四、考核指标体系 教师教学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负责 考核 部门 |
指标 |
分值 |
指标 |
测评点 |
分值 |
1、教学 任务 |
10分 |
教学工作量 |
参照基准工作量 |
4分 |
系部 |
接受任务 |
任务接受情况 |
6分 |
2、教学 资料 |
10分 |
教案 |
教案撰写情况 |
3分 |
授课计划 |
授课计划中各项内容 |
2分 |
教学手册 |
教学手册中各项内容 |
3分 |
试卷、考核成绩、毕业设计等资料 |
提交及时性与质量 |
2分 |
3、教学 情况 |
30分 |
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
教学进度、内容符合度、作业布置等 |
5分 |
教研室 |
同行听课 |
同行评价 |
10分 |
系部 |
督导听课 |
督导评价 |
15分 |
质管处 |
4、教研 活动 |
15分 |
教研室活动 |
参与程度 |
5分 |
教研室 |
听课评课 |
参与程度 |
5分 |
课程教学实施诊改 |
完成课程实施诊改 |
5分 |
5、教学 研究 |
7分 |
质量工程、振兴计划、课程开发、课程改革、实验室建设、教研论文及大赛指导等 |
具体成果 |
4分 |
教研室 |
专业、课程建设诊改 |
参与专业或课程建设诊改 |
3分 |
6、学生 测评 |
28分 |
学生测评 |
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教学效果、作业批改 |
28分 |
教务处 |
7、教学 事故 |
-(5 ~ 10)分 |
处罚 |
一般教学事故 |
-5分 |
教学工作委员会 |
严重教学事故 |
-10分 |
重大教学事故 |
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
五、考核方法与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教学任务(10分) 各系部负责实施。 (1)教学工作量(4分) 专任教师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为360学时,满分4分,每减少30学时扣0.5分。 双肩挑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达到64学时,计4分,每减少5学时扣0.5分,扣完为止。 (2)接受任务(6分) 服从系部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计6分;无正当理由,不愿接受系部安排或消极怠工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教学资料(10分) 各系部负责实施。 (1)教案(3分) 根据学院教案评价标准按权计分(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要求有教案首页和备课笔记或电子课件,中级以下职称教师要求有教案首页和教案续页)。 (2)授课计划(2分) 根据教学计划填写要求酌情计分。 (3)教学手册(3分) 根据教学手册填写要求酌情计分。 (4)试卷、考核成绩、毕业设计等资料(2分) 根据提交及时性与质量情况酌情计分。 3、教学情况(30分) (1)授课计划执行情况(5分) ① 授课进度2分;② 内容符合度1分 ③ 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各系部教研室负责实施。 (2)同行听课(10分) 听课人数应达3人以上(含3人),得分取平均值,评分标准根据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进行评分,折合计算。各系部负责实施。 (3)督导听课(15分) 督导人员每学年对所有教师(考核对象)至少进行一次听课。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实施。 4、教研活动(15分) 各系部教研室负责实施。 (1)教研室活动(5分) ① 教研室活动每次均能积极参加,无正当理由,每缺席一次扣0.5分;② 每学年进行一次组内公开课,未进行者扣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听课评课(5分) 完成学院规定听课次数(5次),认真评价并及时进行教学交流。未按规定完成听课任务,每少一次扣1分;无评课记录每次扣0.5分。 课程教学实施诊改(5分) 完成每个学期课程教学实施诊改,并及时提交课程教学实施诊改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未按规定完成课程教学实施诊改任务,每学期扣1.5分;未提交课程教学实施诊改报告,每学期扣1分。 5、教学研究 (7分) 各系部教研室负责实施。 本年度参与院级课程开发、课程改革、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等质量工程项目(前5名),或参与省级、国家级振兴计划与质量工程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研方面论文1篇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等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满足其中一项者最高得4分,有多项成果者不累加。项目参与者赋分情况由系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本年度参与学院专业或课程建设诊改工作,具体由各教研室根据教师参与程度赋分,专业或课程建设诊改最终以提交诊改报告和诊改数据为依据,最高得分3分。 6、学生测评(28分) 根据学期教学进程安排,由系部组织学生对本学期开出的课程进行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测评每学年进行两次,学年测评结果取两次得分的平均值,仅承担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取一学期测评结果的得分。测评内容包括: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教学效果、作业批改。 7、教学事故(-5~-10分) 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造成一般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扣 5分/次;造成严重教学事故的责任教师扣 10 分/次;一学年内出现一般教学事故 2 次以上(含 2 次)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1 次以上(含 1次)的责任教师,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程序 1、各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在每年7月31日前完成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 2、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数据的汇总统计和审定,考核结果经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确认后,在校园网上向全院教师公示7天。 六、考核结果核算与审定 1、 考核核算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为各考核项目得分之和 2、 考核结果分级 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具体操作时有些项目可以分学期进行,年度考核结果按两学期评价的平均值计算。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 3、 复议规定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公示期间,教师有权对自己的评价结果提出复议。申请复议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由申请者所在系部主任签署需要复核的意见,交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作最后审定。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七、评价结果应用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和奖金;被评为合格等级的教师,下一学年限制上课时数,以便个人进修提高;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下一学年开始不再安排课程,其待遇按学校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结果作为各系部考核教师教学业绩和聘用教师的依据。 3、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以后评优、职称晋升的依据。 4、各种考核资料作为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材料,由各教学系部考核工作小组存档。 八、附则 1、本办法作为我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各系部可根据本系部的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系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实施细则,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批准备案,并按本办法规定的时限上报考核结果。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3、本办法由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案评价表 2、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质量评价表 3、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手册检查表 4、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 5、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理论课/实践课/体育课) 6、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测评表 7、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统计表 8、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统计汇总表 |